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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繫放「一般類」鳥類
- 請申請繫放的單位將「研究計畫書」(附件一,請見格式範例)傳給中華鳥會繫放中心(banding@bird.org.tw),再由本中心將此計畫書送交審核小組審核。
- 請申請繫放的單位依審核小組針對「研究計畫書」所提出的「審核意見表」做修改,修改妥之後,連同「其他應檢附資料」各一份交回繫放中心。
上述「其他應檢附資料」包括:
- 地方行政單位採集許可申請書(附件二,請見格式範例)
- 執行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三,請加蓋與正本無誤戳章)
- 由繫放中心發函並檢附所有相關資料向繫放作業區域所在的地方行政單位(如縣、市政府或國家公園)申請。
- 若此繫放計畫去年即有執行,則需再附成果報告書(附件四)。
申請繫放「保育類」鳥類
- 初始流程與地方行政單位所要求的基本資料(附件一至三,各一份)同申請繫放「一般類」鳥類。
- 另外要檢附農委會林務局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四份,待地方行政單位同意我們的繫放申請時,連同其同意文件與相關資料四份一併由地方行政單位轉送林務局。
- 給林務局的檢附資料(各四份)包括:
- 研究計畫書(附件一,請見格式範例)
- 執行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三,請加蓋與正本無誤戳章)
- 執行人員名冊(附件四,請見格式範例)
- 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申請書(附件五,申請人簽章四份均需正本,請見格式範例)
- 申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資料(附件六,請見格式範例)
- 申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承諾書(附件七,申請人簽章四份均需正本,請見格式範例)
- 相關機關同意文件(附件八,請見格式範例)
- 說明避免鳥類繫放傷亡之具體措施(附件九,請見格式範例)
- 若此繫放計畫去年即有執行,則需再附成果報告書(附件十);以及傳生物資源調查表電子檔(附件十一,請見格式範例)至台灣生物資源資料庫中心(bio@forest.gov.tw)。
建議事項
因林務局要求嚴謹、相關文件繁瑣、公文往返耗時,因此建議各申請單位在以正式文件申請前,先將各文件的電子檔傳給本中心,確定無誤後,再行正式文件,以降低各申請單位承辦人員之業務,以及縮短繫放申請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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